【港區國安法】路透社:李家超致函匯豐花旗 指若處理黎智英資產可囚7年
發布時間: 2021/05/27 16:01
最後更新: 2021/05/27 19:34
路透社報道指,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月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,滙豐和花旗銀行發信,警告若在未獲保安局局長授權許可下,處理黎智英的帳戶,最高可監禁7年及罰款。
李家超在立法會見記者時指,黎智英被控兩項危害國家安全和勾結外部勢力罪行,因此運用港區國安法賦予的權力,凍結相信與罪行相關的資產。他強調,自己有責任提醒相關持份者不遵從指令有何後果,又指自己針對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,和正常營商的行為,扯不上關係。
路透社今日報道指,由李家超簽署的信件,在當局凍結黎智英資產後發出,一封是寄到黎智英身處的赤柱監獄,其中提到,如果指定財產有任何交易,包括資產轉移用作抵押或轉出香港等,最高可被判囚7年及罰款,信件亦列出3間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的公司相關的7個銀行戶口。報道指,相同措辭的信件亦同時發至豐和花旗銀行。
保安局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,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71.26%壹傳媒股份,及其所擁有的3間私人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。路透引述資深銀行家和律師指,港府凍結黎智英資產,是首次將國安法延伸至銀行體系的精英階層,對銀行高層及客戶帶來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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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林曉君